各位領導:
去年以來,我區按照市委組織部的總體部署,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把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
二是加強流動黨員集中地黨組織建設,積極為流動黨員安“新家”。為使流動黨員能夠及時參加黨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我們集中力量抓好在轄區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區、集貿市場、建筑工地及其它流動黨員集中地的黨組織組建工作,盡快為流動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提供條件。目前,已經在紅專南路社區、天駒商貿有限公司、太白南路建材市場等流動黨員比較集中的地方,建立了以流動黨員為主體的黨支部。對黨員流動頻繁、不易建立常設黨組織的,根據實際情況,各街道成立了臨時黨組織和聯合支部,使一部分流動黨員能夠參加正常的組織活動;對暫不具備條件的,通過選派黨建指導員或先行建立工青婦群團組織等措施,開展相關工作,爭取盡快建立黨組織;對組織關系不好落實接收單位的流動黨員,我們依托街道、農村、社區等單位,建立了流動黨員活動站,組織其參加轄區內黨組織開展的活動,接受教育管理。三是創新教育和管理模式,為流動黨員先進性建設增添新的動力。在抓好對流動黨員的教育方面,我們根據新市民黨員從事行業及分布、流動等情況,采取靈活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手段,抓好系統培訓;對流動性較強、不易組織集中培訓的,搞好分散、隨機教育。同時,在對流動黨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中,我們從新市民黨員的思想狀況和現實需要出發,突出抓好政治信仰、黨性覺悟、政策法規、從業技能和城市生活常識等教育,激發他們的政治熱情,不斷提高其工作、生活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在管理體制上,我們實行流動黨員“雙重管理”的辦法,建立黨建指導員聯系流動黨員制度。在流動黨員管理工作中,主動理順輸出地與輸入地黨組織聯動共管體制,靈活有效地實施管理。對不方便轉移組織關系的新市民黨員,本著便于過組織生活、便于組織監督、有利于發揮黨員作用的原則,讓他們可以同時接受輸出地和輸入地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對持有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新市民黨員,各黨(工)委及
時將其編入一個基層黨支部進行教育管理,也可以單獨組建黨支部,有針對性地開展活動。實行雙重管理的新市民黨員,其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保留在輸出地黨組織;有關黨內表彰獎勵或紀律、組織處理由輸出地黨組織為主決定,同時征求輸入地黨組織的意見。我們在積極探索實行流動黨員“雙重管理”辦法的同時,全面落實黨建指導員聯系流動黨員責任制,引導本地黨員做好流動黨員的思想工作,及時了解流動黨員的有關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我們通過創新活動載體,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實踐活動,使廣大流動黨員感受“家”的溫暖,產生戀“家”情懷,主動亮明身份,實現了從“埋頭致富”到“帶頭致富”的轉變。比如,丈八街道陳家莊村在流動黨員中開展“掛出牌子,亮出身份,建立監督責任崗”主題實踐活動,通過發揮流動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增強了黨組織的影響力和感召力。波濤眼鏡行設立黨員示范崗,為每位黨員制作胸牌佩戴上崗,亮出黨員身份,以優質服務充分展示黨員新形象,帶動其他職工竭誠為廣大消費者服務。從去年以來,針對我區流動黨員相對集中于社區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這一情況,我們通過深入開展“黨建帶團建,黨團共建”、“黨建帶工建,黨工共建”活動,依托工會和共青團組織,延伸工作手臂,不斷推進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時,我們又先后在有條件的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建立愛心銀行14家,大張旗鼓地號召本地黨員帶頭為生活困難的流動黨員家庭捐款、捐物,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真正體會到黨組織的溫暖,從而建立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
四是采取多種渠道,確保流動黨員證的發放到位。去年底,按照中組部和省、市委《關于認真做好〈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和使用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抓住流動黨員春節返鄉相對集中的契機,采取多種方式,集中精力做好流動黨員證的發放和教育培訓工作。一是集中發放。通過宣傳、摸底,我們重點抓好了各街道以及市場、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等流動黨員相對集中單位《活動證》的發放工作。截至今年2月底,我們對84名流動黨員全部發放了新的流動黨員活動證。二是專人送達。對于少數無法直接通知本人的外出流動黨員,一部分黨工委采取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包片、基層黨務工作者包人的方法,切實把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工作具體落實到專人。三是走訪座談。以春節臨近、一些流動黨員集中返鄉為契
機,指導各基層黨組織開展走訪慰問活動,了解流動黨員是否領到《活動證》,并召開座談會,深入了解流動黨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為確保《活動證》及時發放到位,區委組織部建立了兩項保障機制: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制。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對本地區、本單位的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工作全面負責,各級黨員干部深入聯系點,具體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活動證》的發放工作。二是建立督促檢查制度。要求各基層黨組織堅持每周定期上報發放《活動證》情況,區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深入基層發放點進行督促檢查,確保使用好和管理好《活動證》。
(四)在明確責任和抓好落實上下功夫,貫徹落實好《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一是分級負責。區委專門成立了以區委書記為組長的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委常委、組織部長擔任。建立了區級黨員領導干部黨建聯系點制度,所有區級黨員領導干部每人聯系一個街道、一個社區、一個非公有制經濟黨組織,并指導一個先進村,幫扶一個后進村。各黨(工)委也相應地成立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黨建聯系點制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黨建工作格局。二是各負其責。按照區委的要求,我們進一步完善了基層組織建設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黨(工)委對本地區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工作。同時,不斷強化區、街黨委和領導干部“不抓基層組織建設是失職,抓不好基層組織建設是不稱職”的思想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定期研究。區委每年研究3-4次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聽取各黨(工)委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黨建工作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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