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理管理制度5篇
在不斷發展的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夠對公眾的利益起到維護作用,是人們共同遵守的準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品代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1】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__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__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__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__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__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__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__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__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__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__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2】
為加強對全國經銷商、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的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經銷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經銷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區域內設立的經銷點,跟據公司銷售需求,可在同一區域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并且將各類經銷商按等級分類管理,各級經銷商必須遵守公司的經銷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享有獨家銷售公司產品的代理權,公司在所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銷售商銷售公司產品權力。代理商可根據區域實際銷售情況,在自己代理區域內設立下一等級代理商或經銷商,統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時代理商必須完成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全年最低銷售額。
3、本制度規定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特許經銷商、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4、代理商、經銷商期限均為為一年,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
5、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確定的經銷商、代理商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經銷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6、經銷商、代理商經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并自經銷協議書、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7、經銷商、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8、經銷商、代理商在各自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經銷商、代理商要求
1、必須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冊手續、獨立法人資格,并有相關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具備敬業、守信、合法的經營作風。
2、對億利產品和企業文化充分認同,有較強的合作意愿,對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有較高的忠誠度,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3。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倉庫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具備一定的區域產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4、具備較高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較完善的市場管理、拓展及營銷計劃;
5、有專職的銷售人員和網絡以及網絡開發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
6、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關系。
第三章 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1、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計劃書
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經營歷史和業績、管道和型材、門窗銷售方面的優勢,預計投入新材料產品的資金、人員、設備等方面的資源,三年內的市場開發規劃,本年度銷售回款目標等。要求電腦打印,并加蓋公章。
(2)資質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等。單位證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檢。
(3)基本資料表
固定格式,見附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審批程序
(1)意向經銷商、代理商將材料準備齊全,交所在銷售區域辦事處。
(2)辦事處經理接到申請后,根據公司年度經銷商網絡開發計劃,結合當地經銷商、代理商布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設點。如有必要設點,在3個工作日內實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據實地查考結果填寫《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審批表》,報銷售部經理審核。
(3)銷售部經理根據情況進行審核,如有必要,在3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寫審核意見,報分管領導。
(4)分管領導審批后,銷售區域組織經銷商簽署合作協議。協議一式兩份,經銷商、代理商簽字蓋章后,郵寄到銷售部,辦理后續蓋章、郵寄、存檔等工作。
第四章 經銷商、代理商職責與管理
1、經銷商分為一級經銷商(地級城市),二級經銷商(旗縣城市),直銷商(零售);
2、各銷售區域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及不同產品類別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根據經銷商實力及銷售任務,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可設立獨家代理商,其可以發展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各級經銷商必須報公司審核,由公司簽訂經銷合同,并由銷售部統一管理;
3、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跨區域銷售和變相的跨區域銷售;
4、對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專人定項管理,建立經銷商、代理商檔案及其網絡用戶檔案;并定期對經銷商、代理商通過實際走訪進行評估,對于不執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未完成協議約定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代理商,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代理資格,并在相關區域重新選定經銷商、代理商。
5、經銷商、代理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6、經銷商、代理商嚴格執行本公司規定的各種價格政策,各銷售區域應對經銷商供貨實行統一價格、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并密切關注經銷商的末端銷售價格,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剎價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7、各銷售區域對所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強化日常管理,杜絕竄貨現象,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銷售假冒的億利塑業產品,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經銷商的經銷資格;
8、經銷商、代理商要以月為單位,定時向銷售區域上報進、銷、存業務報表,同時各區域應密切關注經銷商的貨物流向。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3】
一、會計人員內部牽制管理
(一)管理原則 根據國家對全民所有制單位及企、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結 合實行統一資產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使財會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二)內部牽制管理內容
1 .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任免, 由中心按有關規定程序任免。
2 .按照錢、財、物分管原則,出納人員負責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 且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 工作。
其他財會人員不得兼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會計人員不得 兼任出納工作。
3 .各類支票與印鑒分地保管。
支票與印章分別由兩人以上財會人員 單獨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將支票與印章同時保管。
4 .出納員、程序編程人員,不得兼任微機錄入工作,不得進行系統 操作。
5 .材料購入、發出應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購入或發出的物料應 辦理出入庫手續。
6 .經辦采購、入庫、出庫事宜,一般需兩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按規 定辦理財務手續。
(三)不兼容職務分離控制
1 .管理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2 .填寫票據及收據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審計人員。
3 .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4 .財務部門的出納人員與記賬人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5 .保管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要與掌管賬面存數的職務分離。
二、財務人員輪崗管理財務人員輪崗是為了建立有效的財務約束監督機制, 保證財務工作正 常運轉,促使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斷提高。
1 .參加輪崗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及其他 必備條件,能夠勝任崗位要求。
2 .在保證崗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不定期進行小范圍輪崗。
根據人 員情況及工作需要適當安排輪換時間及崗位。
3 .調整到新崗位的人員,要努力鉆研業務,盡快熟悉工作,需在兩 個月內達到獨立完成任務的水平。
三、會計人員交接管理
1 . 中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工作時,應由中心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2 .中心一般人員辦理交接工作,可由財務主管或會計主管人員進行 監交。
3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對于已受理的經濟業務,除特殊情況 外,必須填制登記完畢。
記賬人員辦理交接時,應在重要賬冊所記數 字最末一筆處蓋章,并在賬冊“經管人員一覽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 簽章。
4 .在會計交接中對于尚未辦完的事項,應盡可能由移交人員處理完 了后移交,如確不能在移交前辦完的會計事務,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 待清楚,由接替人辦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 .會計人員交接時,應交接以下主要事項:
( 1 )有關財務方面的各種印鑒。
( 2 )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會計的檔案資料。
( 3 )各種財務文件、規章制度等。
四、會計內部稽核管理
(一)內部稽核管理原則
1 .由中心負責人指派專人對本中心日常會計工作包括會計憑證、會 計賬簿、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監督。
2 .內部稽核人員應選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敢于堅 持原則、事業心強的會計人員擔任。
(二)稽核人員職責
1 .審查財務收支計劃,稽核人員要按照中心下達的各項指標及上級 規定要求審查各項收支計劃指標。
審核其計算是否正確;各項指標之 間是否銜接平衡;計劃是否切實可行、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 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 .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稽核人員要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會計制 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經濟活 動內容應提出意見向領導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明知不報給 工作造成損失的由稽核人員負責,并按財務人員考核制度進行處理。
(三)稽核管理內容
1 .復核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 字是否正確。
2 .對于記賬憑證要復核其會計分錄是否正確。
3 . 對賬簿記錄要進行復核或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 賬證、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
4 .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及上級的編報要求,報表種 類是否齊全,格式、手續是否完備,報送是否及時,報表中反映的各 項指標是否真實。
復核中如發現問題及差錯應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 作出更正和處理。
按照會計報表編制的要求,審核各類報表的項目填 寫是否完整,數字及有關銜接關系是否正確,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5 .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四)稽核管理要求
1 .審核人員有無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報 告領導,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 .審核各種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對有隱瞞收入形成的偷稅漏稅現 象:一是補交應稅數;二是要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對因計算上 的失誤造成的欠交數,應在下月補交齊。
五、財務人員獎懲辦法為維護經濟秩序,促進財務工作水平,激發會計人員鉆研業務的積極性,明確對財務人員的獎勵。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均給予獎勵
1 .在加強財務管理、應用現代化會計方法和技術手段,提高財務管 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2 .在組織經濟核算,挖掘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潛力,加速資金周轉 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3 .在維護國家財經紀律、抵制違法行為,避免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方 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均給予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 .違反國家經濟政策及有關規定,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 . 偷稅漏稅、截留收入、揮霍國有資財, 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
3 .由于玩忽職守、拘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審計工作管理
(一)外審 上級主管單位通知, 外審機構下達審計通知書, 根據外審機構的要求, 財務人員配合工作。
(二)內審 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督和財 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活動。
內部審計人員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領 導,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業務指導。
1.內審范圍
( l )本中心預算、決算;
( 2 )本中心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
( 3 )本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
( 4 )本中心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 5 )本中心固定資產;
( 6 )本中心財產物資;
( 7 )其他審計事項。
2 .內審程序
( l )根據本中心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計劃,報中心負責人批準;
( 2 )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方下發審計通知書,書面告知被審計部 門;
(3 ) 審計過程中對審計資料進行審核, 審核過程應記錄于工作底稿;
( 4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審計規定的底稿格式對情況詳細記 錄;
( 5 )審計終結,提出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部門意見, 被審計部門應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一周內, 將反饋意見以書面形式 送交審計部門;
( 6 )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部門一周內不答復,視為無意見;
( 7 )征求意見結束后,將正式審計報告報送本中心領導審批;
( 8 )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部門;
( 9 )檢查審計意見書落實改正情況或復審。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4】
一、前言
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__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__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__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__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__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__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__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
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__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__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
代理商經__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__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商品代理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開發供應商資源,建立供應商市場準入和業績評估體系,維持供應商隊伍穩定可靠,為企業生產、建設提供可靠的物資供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供應商管理的范圍,包括對供應商的調查、選擇、開發、使用和控制等綜合性管理工作。調查是基礎,選擇、開發、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條供應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基礎上,形成優存劣汰機制,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四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采購工作中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主要依據。對于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的供應商,經過調查、評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新增部分。
第五條對于未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未經過調查、評估,或經過調查、評估后不合格的供應商,無投標資格,不得簽訂合同。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轄各生產性公司。
第二章供應商資源調查
第七條供應商資源調查施應商管理的基礎工作。分為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調查。
第八條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現有供應商基本情況、與hg集團的合作年限,集團各公司產品使用情況(數量、金額、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財務付款與欠款情況。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九條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補充,包括新增供應商基本工商資質、主要生產設備與檢測設備先進水平、生產規模、財務能力、主要產品技術指標、主要用戶使用情況(業績、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等等。
第十條供應商資源調查工作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
根據調查工作計劃,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使用量(金額)最的用戶公司采購部,進行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組織推薦人所在公司采購部,開展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
調查過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購部)都必須積極配合集團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進行的調查,提供相關真實數據。調查后,調查小組必須撰寫調查報告、如實填寫供應商資料卡,上報集團工程管理部。
調查報告的格式模板見附件1、
供應商資料卡見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
第十一條在分析、綜合供應商資源調查報告的基礎上,評估現有供應商、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十二條集團工程管理部負責<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審核、建立,戶頭增減維護,定期頒布。建立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并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包含的內容:供應商代碼、注冊名稱(全稱)、屬地、注冊地址、實際地址、企業網址、性質(外資/國有/國有控股股份/民營控股/民營資/個資/個體)、經營性質(生產/貿易)、企業法人代表姓名、注冊資金(萬元)、職工人數、年銷售額(萬元)、所屬行業、行業地位、企業主導產品、與hg集團合作年限、聯系人姓名、聯系人職務、聯系人固定電話、聯系人手機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
<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保存的形式是電子表格excel,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據此導入引用。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封面、內頁樣式見附件3、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內容字段約定見附件4、
第十四條集團工程管理部制定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保障<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包括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
第十六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的審批權限見附件5、
第十七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基于集團公司經過多年實踐,已經形成較完善的供應商隊伍,集團工程管理部結合供應商資源調查的成果,集中組織評估,對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信譽良好、作風端正的供應商,直接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流程見附件6、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封面、內頁模版見附件7、
第十八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原則:
1、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總戶數不超過現有供應商總戶數的80%;
2、現有供應商,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直接進入;其他現有供應商進入評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資格注銷、違規除名
第十九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是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的定期評估,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8、
第二十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統一組織安排。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程序見附件9、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年度評估必須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時下發下年度<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二條評估小組的組成:使用單位技術人員代表1人、使用單位領導1人,專業工程師1人,相關采購人員2人(集團1人,分公司1人),監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檔,對應的`評估分值和應對管理措施見附件10: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資格注銷是指因供應商破產、一年以上無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違規除名是指供應商在與本集團公司合作過程中,采用欺詐、脅迫、串標等不正當手段,受到本集團公司審計、監察等職能部門除名處罰。
供應商除名與注銷流程見附件11、
第五章新供應商資源的引進
第二十六條對于有實力的新增供應商,通過資料卡的建立、綜合能力評估,適時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七條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評估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12、
第二十八條新供應商添加審批流程見附件13、
第二十九條新增供應商申請審批卡見附件14、
第六章違規考核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依據,對于違本制度選擇供應商的行為執行如下考核,見附件15<供應商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考核處罰表>。
第三十二條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對于違制度的情況,及時下發<整改與處罰通知單>,對于年度內連續兩次、累計三次違制度的采購人員,調離采購崗位。見附件16、
第三十三條工程管理部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見附件17、
第三十四條對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供應商,一經查實,做無條件除名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釋工作。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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