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中甲醛與二噁烷含量規定
美國安全化妝品運動組織日前公布對美國市場上強生公司等部分嬰幼兒洗浴用品檢測出微量二噁烷和甲醛的消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1日就我國現有化妝品法規對甲醛和二噁烷含量的規定進行了解釋。
根據20xx年衛生部頒發的《化妝品衛生規范》,二噁烷屬于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質,甲醛屬于限制使用的物質。除口腔產品外,化妝品中甲醛的最大允許使用量為0.2%,甲醛禁止用于噴霧產品,指甲硬化劑中甲醛的最大允許使用濃度為5%。除此之外,對于嬰幼兒用產品的甲醛含量并未作其他特殊規定。
國家質檢總局20日發布消息稱,對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的26種31個批次的嬰幼兒洗浴用品產品進行的檢驗結果顯示,這些產品的甲醛指標均符合標準規定;26種30個批次的產品未檢出二噁烷,僅有一種產品(嬰兒香桃沐浴露)中的一個批次檢出含有微量二噁烷,含量為3.27ppm。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就此指出,20xx年2月,衛生部曾就現行化妝品法規中禁用物質的概念專門作出了解釋,我國《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規定的禁用物質是指不能作為化妝品生產原料即組分添加到化妝品的物質,如果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時,則化妝品必須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對技術上無法避免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的微量二噁烷尚無限量規定,但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布的國外對日常用品中二噁烷含量的看法,早在上世紀70年代末,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就開始對化妝品中的二噁烷含量進行監測。從1992年至1997年,美國fda監測到一些化妝品中二噁烷含量達79ppm,但美國fda認為,這種含量水平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危害。
此外,澳大利亞衛生局的官方網站對二噁烷的評估技術文件及推薦標準認為,除食品和藥品外,在日常消費品中,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過100ppm時,在毒理學上是可以接受的。(崔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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