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中,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不經風雨怎能見彩紅”我以前覺得這句話說得不對,可是現在我總算體驗出了這句話的意思。
記得那一天,媽媽又帶著我去老師家學寫毛筆字,一路上我興高采烈,興致勃勃,剛到那,只聽老師叫:“張怡嘉,過來把這里一幅對聯拿去,好好練習,參加比賽。”我想真是太榮幸了!我一定要寫提非常好!給老師爭光。可想起來容易,做起來可真不簡單,對聯的每個字先起碼要寫50遍,并且字的結構,筆劃的粗細等都要達到老師的要求才能通過,我才寫了一會兒,就手也酸,脖子也疼,但是我能堅持,寫著寫著,不知不覺兩個小時過去了,我發現這幅字簡直太難寫了,我寫的字體的虛和實都分不出來,不要說寫得怎樣好了。這樣寫過了一天、二天、三天~~到不知多少天之后,我開始完整地寫對聯了,可寫完后一看那對聯本來應該筆直的,布局均勻,落款美觀,而現在變成歪歪扭扭,大大小小,還一會偏右一會偏左。我這下可傷心極了,淚珠不由地在眼框里打轉,心里想著要退出比賽,媽媽看到我心不在焉的樣子,怒氣沖沖地走到我眼前,要我繼續寫。我一邊流淚一邊寫,這樣的堅持又過了許多天,我寫得越來越好了,終于有一天拿去比賽了,拿去比賽的后幾天我思緒萬千,我能評到幾等獎呢?媽媽會不會夸我?''''''大約過了一個月,消息終于來了,我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信封一看,只見上面寫著“恭喜張怡嘉同學,在本次比賽中獲二等獎。”我馬上尖叫起來,媽媽在旁邊不斷地夸我,使我的臉紅了起來。
這時我唱起了歌“不經風雨怎能見彩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