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貫不喜歡陽光。
夏天,烈日炎炎。我總會帶上一把足夠大的傘才肯出門;冬天,冷風襲過,好不容易有了溫和的陽光,我也會小心地避開——一年四季,亦是如此,誰讓我不喜歡它呢?
陽光給人帶來溫暖,給人帶來光陰,給人帶來希望,可那又如何?比起溫暖,我更喜歡陰冷的風;比起光明,我更喜歡黑暗的角落;比起希望,我更喜歡那種徘徊在原地,心中帶著絕望向前邁步的感覺。
太陽太驕傲,甚至太自負。它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它不能發光了,那么它會是什么心情?每天沐浴在陽光下的人類又是什么心情?
那時,它應該會臉紅吧,被人用涼水從頭澆到腳,用最惡毒的語言詛咒時的臉紅。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絕望越大。
所以,每當我顫巍巍地想要伸出手撫摸那希望時,手都會被灼人的感覺逼回,上面籠罩著失望的陰霾、絕望的傷疤。猩紅的血順著皮膚緩緩流下,“滴答”,地在土地上,敲在我的心房里。
我不敢去盲目地追求所謂的希望。在前進時我總是很保守地告訴自己:不行的,你一定不能做好的——但也是拼盡全力去完成。
我十分恐懼那份失落,這堵墻讓我永遠無法帶著勇氣去接觸陽光,讓我奔跑的速度遠遠低于其他人。
某個性格很叛逆的姐姐對我說:“你太膽小,你的懦弱不但讓你患上了輕微的特殊型社交恐懼癥,還讓許多機會白白溜走。你應該學著請求別人接納你,而不是木訥地站在原地讓別人來接納你。”
聽后,我的感觸很大,但也無奈:“但這就是我的性格。我更適合生活在與世無爭的黑暗中與自己競爭。”
“是嗎?那你就在黑暗中慢慢與自己競爭吧。祝你早日從蝸牛的殼里爬出來與我在會。”
再見,陽光。或許不久后我們真的會再見。